ICS 23. 140
J 72
JB/T 8941.2-1999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
第 2 部分:性能試驗方法
Roots type blowers for general purpose
Part 2: Performance test methods
1999-07-12 發布 2000-01-01 實施
國 家 機 械 工 業 局 發 布
JB/T 8941.2-1999
前 言
本標準是根據 ISO 1217∶1996(E)《容積式壓縮機—驗收試驗》對 ZB J72 031—89《一般用途
羅茨鼓風機 性能試驗方法》的修訂。
本標準在技術內容上與 ISO 1217∶1996(E)等效,但由于該標準沒有給出試驗裝置,本標準采
用了日本工業標準 JIS B8341—1995《容積式壓縮機—試驗和檢查方法》中帶流動調整器的試驗裝置。
JIS B8341—1995 是根據 ISO 1217∶1986 修訂的版本,其主要技術內容和試驗裝置符合 ISO 1217∶
1996(E)的要求。
本標準與 ZB J72 031—89 相比,主要技術內容改變如下:
1.全部采用 SI 單位。
2.增編了第 3 章定義,第 4 章符號、單位及下標。
3.增編了成組型羅茨鼓風機和雙級羅茨鼓風機以及負壓羅茨鼓風機的試驗方法。
4.對試驗裝置的圖示進行了修訂。
5.在計算方法上,引入了濕度對氣體特性的影響,并根據羅茨鼓風機的工作原理和泄漏特性,提
出了羅茨鼓風機技術參數的修正方法。
本標準是 JB/T 8941《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系列標準的第二部分,該系列標準包括以下兩個部
分:
JB/T 8941.1—1999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 第 1 部分:技術條件
JB/T 8941.2—1999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 第 2 部分:性能試驗方法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 ZB J72 031—89。
本標準的附錄 A 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的附錄 B 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由全國風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錦工鼓風機廠。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上海鼓風機廠、天津鼓風機廠、章丘鼓風機廠、武漢鼓風機廠。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朱貴秀、劉志隆。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機 械 行 業 標 準
JB/T 8941.2-1999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
第 2 部分:性能試驗方法
代替 ZB J72 031—89
Roots type blowers for general purpose
Part 2: Performance test methods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的性能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以下簡稱鼓風機)的性能試驗。在特殊情況下,以及用于輸
送特殊氣體的鼓風機,制造廠和買方可協商參照本標準進行性能試驗。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
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624—1993 流量測量裝置 用孔板噴嘴和文丘里管測量充滿圓管的流體流量
GB/T 2888—1991 風機和羅茨鼓風機噪聲測量方法
GB/T 11347—1989 大型旋轉機械振動烈度現場測量與評價
JB/T 8941.1—1999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 第 1 部分:技術條件
3 定義
3. 1 標準吸氣位置
對每種鼓風機規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吸氣位置,該位置隨鼓風機的結構和配置的不同而變化。
1 單級鼓風機的標準吸氣位置是吸氣法蘭處。
2 雙級鼓風機的標準吸氣位置是第一級鼓風機的吸氣法蘭處。
3 成組型鼓風機的標準吸氣位置是鼓風機裝置的吸氣始端。
3. 2 吸入狀態
吸入氣體在鼓風機標準吸氣位置的狀態。
3. 3 規定吸入狀態
按產品樣本或合同規定的溫度、壓力、濕度等的吸入狀態。
3. 4 標準排氣位置
對每種鼓風機規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排氣位置,該位置隨鼓風機的結構和配置不同而變化。
1 單級鼓風機的標準排氣位置是排氣法蘭處。
2 雙級鼓風機的標準排氣位置是第二級鼓風機的排氣法蘭處。
國家機械工業局 1999-07-12 批準 2000-01-01 實施
JB/T 8941.2-1999
3 成組型鼓風機的標準排氣位置是排氣終端的排氣法蘭處。
3. 5 規定轉速
在規定的運轉狀態下,鼓風機主軸單位時間的回轉數。
3. 6 環境壓力
在鼓風機附近測得的大氣絕對壓力。
3. 7 吸氣壓力
標準吸氣位置的氣體壓力,指吸入氣體的靜壓力。
3. 8 排氣壓力
標準排氣位置的氣體壓力,指排出氣體的靜壓力。
3. 9 吸氣溫度
標準吸氣位置氣體的滯止溫度。
3. 10 排氣溫度
標準排氣位置氣
接上文:【續2】羅茨風機技術協議電機要求
5.1 規程、規范和標準
5.1.1 風機、電動機及其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安裝、驗收,應符合現行使用的有關標準、規范。供方投標時提供上述標準、規范清單。
從訂貨之日至供方開始制造之日的這段時期內,需方有權提出因規程、規范和標準發生變化而產生的補充要求,供方應遵守這些要求。
5.2 風機性能保證值
5.2.1 風機的運行,必須滿足第3.2條提出的設計參數要求,性能允許偏差應符合第4.2.2條的規定。
5.2.2 風機的臨界速度、最大允許振幅,以及噪聲水平等,均應遵守并滿足第4.2節對風機基本性能的要求有關條文的要求。
5.2.3風機的效率不小于 80 %,電機功耗不大于 KW
5.2.4 可用率
應保證整體可用率為99%,即強迫停運率為1%。年運行小時數不少于7500小時。
風機性能保證期為頒發接受證書后1年,大修年限為5年, 整體壽命為20年。
5.3 風機的質量保證
5.3.1 每臺風機的主要零部件均應進行工廠試驗,并保證設計和結構滿足本規范書的要求。
5.3.2 用于轉動零部件材料,應有材料質量保證書或試驗報告。
5.3.3 風機主軸、聯軸器等轉動件的材料,應符合有關標準和圖樣規定,進行材料機械性能和無損探傷試驗。
5.3.4 風機的振動精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5.3.5 軸承在正常溫度工作時,潤滑劑粘度不得低于1 2cst(厘沱)。
5.3.6 冷油器和濾油器,在水壓試驗壓力下不得發生滲漏。水壓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
5.3.7 風機轉子動平衡前,組成轉子的零部件應分別單獨進行動平衡。
5.3.8 風機轉子動平衡,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5.3.9 風機的涂漆質量,應符合相關規定。
5.3.1 0 供方應提供有關質量保證的各項文件。這些文件至少包括:
a) 產品檢驗合格證書;
b) 主要零部件材料試驗合格證書;
c) 主要零部件材料試驗報告;
d) 電氣試驗結果。
e) 風機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因制造質量問題而發生損壞,或不能進行正常工作時,供方應免費為需方修理或更換零部件。
監造(檢查)和性能驗收試驗見附件5。
☆技術協議文件下載氧化羅茨風機技術協議
錦工風機專業生羅茨鼓風機,如果您有此方面的需求,可以聯系我們的官方客服熱線
:三葉羅茨鼓風機產品列表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包括單級、雙級、成組的正壓和負壓鼓風機)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儲存,成套供應與保證期。
本標準適用于輸送空氣和中性無毒氣體的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鼓風機的進氣溫度不高于40℃,氣體中固體微粒的含量應不大于100mg/m^(3),微粒最大尺寸應不大于鼓風機氣缸內各相對運動部件的最小工作間隙之半。
輸送其他特殊氣體的鼓風機,制造廠可與買方協商參照執行本標準。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 第1 部分:技術條件 JB/T 8941.1-1999 (國標大小:183 KB)
國標簡介: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 第1 部分:技術條件 JB/T 8941.1-1999
Roots type blowers for general purpose Part 1: Specification
本標準規定了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包括單級、雙級、成組時正壓和負壓鼓風機)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儲存,成套供應與保證期。
本標準適用于輸送空氣和中性無毒氣體的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以下簡稱鼓風機)。鼓風機的進氣溫度不高于40℃,氣體中固體微粒的含量應不大于100 mg/m3,微粒最大尺寸應不大于鼓風機氣缸內各相對運動部件的最小工作間隙之半。
輸送其他特殊氣體的鼓風機,制造廠可與買方協商參照執行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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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分類:
JB機械標準HG化工標準NY農業標準DL電力標準SN商檢標準YY醫藥標準YD通信標準GA公安標準GJB軍用標準SB商業標準WS衛生標準OT其它標準AQ安全標準CB船舶標準CECS工程建設CJ城建標準FZ紡織標準JC 建材標準 計量檢定標準MT煤炭標準QB輕工標準QC汽車標準SC水產標準 ZB專業標準 YC煙草標準 LY林業標準 NB能源標準 LB旅游標準 BB包裝標準 CH測繪標準 DA檔案標準 DZ地質標準 HB航空標準建筑工業標準計量規范標準JT交通標準QJ航天標準SH石化標準 SJ電子標準 TB鐵道標準 WJ兵工標準 黑色冶金標準 有色金屬標準SL水利標準HY海洋標準 職業衛生標準 XB稀土標準 WB物資標準MH航空標準 JR金融標準 JY教育標準 YZ郵政標準WH文化標準 JIS標準 LS糧食行業 GY電視標準TD土地標準 EJ核標準 HJ環境標準 SY石油標準
一、三葉羅茨風機設計制造中采用的標準
1.1材料標準:擇優選用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對國外引進的材料,參照國標
標準或引進國外標準。
1.2產品設計、制造、試驗和驗收符合ISO1217~1996《容積式壓縮機-驗收試驗》,
JISB8341-1995《容積式壓縮機-試驗和檢查方法》,JB/T 8941.1-1999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技術條件》, JB /T 8941.2-1999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性能試驗方法》 標準的規定。
1.3電動機:參照JB3074 Y系列三相異步電動機技術條件 1.4油系統:參照國家標準、部標及廠標 1.5聯軸器/皮帶輪:參照行業標準
1.6噪聲標準:參照GB/T2888-91 風機和羅茨鼓風機噪聲測試方法 1.7轉子動平衡試驗標準:參照AP1672-88等有關標準及廠標
二、★機組的性能保證:
2.1鼓風機整機的設計使用壽命不少于10年。 2.2葉輪的設計使用壽命不少于60000小時, 2.3軸承的設計使用壽命不少于30000小時 2.4齒輪的設計使用壽命不少于60000小時 2.5機組質量保證期為交貨后12個月 .
2.6鼓風機保證達到要求的流量和壓力,所消耗的功率嚴格執行標準規定。 2.7鼓風機振動值: 兩端軸徑向值控制為小于0.04mm,徑向水平控制為小于0.02mm,軸向控制為小于0.02mm。 三、技術數據和結構特點
3.1 機組布置:鼓風機+電機(機組為單層布置)
3.2. 機組的結構特點 3.2.1 形式:三葉羅茨鼓風機 3.2.2 驅動機形式:三相異步電機
3.2.3 轉子:葉輪超速試驗轉速為1.15倍的工作轉速
3.2.4★氣密封裝置:采用非接觸式迷宮密封,使高壓氣體的泄漏減至最小。 3.2.5★油密封裝置:潤滑油的密封均采用骨架式橡膠油封,安裝在主動軸承蓋
內,數量為每臺一件。油封使軸承的潤滑油不向機殼內腔和鼓風機外部泄漏,從而保證了鼓風機輸送介質中不含油。 3.2.6軸承形式:雙列角接觸球軸承
單列圓柱滾子軸承 深溝球軸承
3.2.7★齒輪采用直齒面,材料采用優質合金結構鋼,經滲碳淬火后,磨削加工,
精度高,使用壽命長,機械噪音更低。
3.2.8鼓風機的進口和出口帶有對應的大小法蘭、螺栓、螺母、墊片 3.3 技術性能要求
3.3.1 所有羅茨風機均配帶底座,將羅茨風機和電機組裝在同一底座上。 3.3.2鼓風機帶有底座,包括地腳螺栓
3.4.1 旋向:面向風機帶輪(聯軸器),左側逆時針方向旋轉為正方向;右側順
時針方向旋轉為正方向。所有羅茨風機附件包括底座、傳動裝置、進出口消音器、壓力表、安全閥、撓性接頭、止回閥、減震墊、地腳螺栓及其連接件等。
3.4.2 采用三葉輪及帶螺旋線形的箱體,2根平行的軸上設有三葉形葉輪,葉輪
與橢圓形機箱內孔面及各葉輪三者之間始終保持微小的間隙,各支葉輪始終由同步直齒輪保持正確的相位,不會出現相互碰觸現象。
3.4.3葉輪為球墨鑄鐵QT500-7、軸為45號優質碳素鋼。葉輪型線為復合型,運
轉時泄漏更少。軸在冷狀態時,葉輪內徑過盈0.04mm再經加熱后,經液壓裝置緩慢的壓到固位置,再經本廠專利技術鎖緊。在高速運轉時軸與葉輪間保持著過盈0.01mm,使葉軸在高速運轉時不松動。
3.4.4 ★鼓風機同步齒輪采用直齒輪結構,傳動平穩,浸油潤滑,噪聲更低。 3.4.5 鼓風機一端軸承采用飛濺潤滑,另一端軸承采用黃油潤滑。雙油箱的風機
兩端均采用飛濺潤滑。
3.4.6 羅茨鼓風機冷卻方式為水冷卻/空冷卻,傳動方式為直聯傳動/皮帶輪,風
機為單級風機。
3.4.7 電動機與鼓風機的機構特征、工作條件、環境條件相適應,電機的絕緣等
級為F級,防護等級為IP54, 380V,50HZ。
3.4.8 ★本機組可遠距離操作,在規定的運行范圍限額內,也可設計成連續無人
值班運行。 3.4.9 潤滑油規格
齒輪潤滑油牌號:N220
軸承潤滑油牌號:鋰基潤滑脂 ZL-3 3.5 其它配套件
3.5.1 空氣濾清器:為氣體過濾器,使進入風機前的氣體進行過濾,從而保證干
凈的空氣進入鼓風機,過濾器采用Q235鋼制造。
3.5.2 進口消音器:采用阻尼式消聲器,主要是消除鼓風機進口氣流噪聲的裝置,
由外筒、內筒、法蘭等焊接而成,內外筒之間放入吸聲材料,使該裝置重量輕、阻力小、消聲效果好。消聲器由Q235鋼制造。
3.5.3 出口消音器:主要消除鼓風機出口氣流噪聲,消聲頻帶寬,消聲效果好。
消聲器由Q235鋼制造。
3.5.4 安全閥:系統上的一個保險裝置,當系統工作狀況異常,阻力高于額定值
時,安全閥開啟,將氣體從安全閥排出,防止風機和電動機過載。 3.5.5 止回閥:用以防止停機時系統高壓氣體倒流,使鼓風機轉子反轉,發生故
障,同時防止系統灰塵倒流。閥體為Q235。
3.5.6 彈性接頭:由橡膠鋼骨架壓合而成,有良好的減振和隔音效果。 3.5.7 隔振墊:能起到良好減振效果。
3.5.8 壓力表:為每臺鼓風機提供一個排氣壓力表,安裝在排氣管上。 四、檢驗和試驗
4.1 ★葉輪部件100%進行動平衡試驗,動平衡精度 ≥G2.5級。 4.2 主要零部件的制造和裝配間隙應符合圖紙和技術文件的規定。
4.3 鼓風機在出廠前進行運轉試驗,運轉試驗正常的情況下再進行額定工況下連
續運轉2小時的運行試驗。試驗合格后不再進行解體檢查,用封條封嚴進排氣口,防止雜質進入機體內。由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并簽署產品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4.4 機組在現場安裝調試時,應用戶要求制造廠可派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國內)。
4.5 鼓風機在制造廠進行運轉試驗時,應用戶要求需要,可派專業人員到制造廠
參加調試驗收。
4.6 檢驗:在制造廠進行下列檢驗
項 目
化學
成分
機械
性能 磁粉
探傷 著色
水壓
試驗 尺寸
檢查 組裝
檢查 外觀
檢查 殼體 √ √ √ √ √ 主軸 √ √ √ √ √ √ 葉輪 √ √ √ √ √ 軸承 √ √ √ 鼓風機組裝
4.7 機械運轉試車
出廠前,鼓風機在制造廠內進行機械運轉試車。試車是在工作轉速下連續穩定運轉4小時。 4.8 現場試車
4.8.1機組在現場安裝時,制造廠派人到現場進行安裝工作的交底和指導。 4.8.2現場試車期間,制造廠派人到現場服務。在現場進行機組潤滑油系統的試
運行和調試,包括確認各種閥門和儀表的最終態整定值,并在工作轉速下連續運轉1小時,負荷試運12小時
羅茨風機技術要求
1總則
1.1本技術規范書僅限于羅茨鼓風機。它包括羅茨風機設備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制造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1.2 本技術規范書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投標方保證提供符合本技術規范書和工業標準的優質產品。
1.3 如投標方對招標技術條件有異議,將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如招標方不同意,則雙方進行協商。
3 設備技術要求:
3.1羅茨風機標準及規范
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遵循以下標準、規范的要求:
JISB8351-1995 《容積式壓縮機試驗及檢查方法》
JB/T8951.1-1999 《一般用途羅茨風機條件》
JB/T8951.2-1999 《一般用途羅茨風機性能試驗方法》
GB/T 13306-91 《標牌》
3.2羅茨風機技術性能
風機生產制造商必須是國內知名合資品牌,引進國際先進技術生產。要求風機葉輪和軸為整體結構,球墨鑄鐵QT500一體鑄造,風機軸承采用進口軸承:NSK,油封選用進口美國CR油封。
羅茨鼓風機過載 二葉羅茨鼓風機價格 長春羅茨鼓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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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ong
機械制造
1 本標準規定了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的性能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以下簡稱鼓風機)的性能試驗。在特殊情況下,以及用于輸送特殊氣體的鼓風機,制造廠和買方可協商參照本標準進行性能試驗。
2 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2624—1993 流量測量裝置 用孔板噴嘴和文丘里管測量充滿圓管的流體流量GB/T 2888—1991 風機和羅茨鼓風機噪聲測量方法GB/T 11347—1989 大型旋轉機械振動烈度現場測量與評價JB/T 8941.1—1999 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
第 1 部分:技術條件
3 定義
3. 1 標準吸氣位置對每種鼓風機規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吸氣位置,該位置隨鼓風機的結構和配置的不同而變化。注1 單級鼓風機的標準吸氣位置是吸氣法蘭處。
2 雙級鼓風機的標準吸氣位置是第一級鼓風機的吸氣法蘭處。
3 成組型鼓風機的標準吸氣位置是鼓風機裝置的吸氣始端。
3. 2 吸入狀態吸入氣體在鼓風機標準吸氣位置的狀態。
3. 3 規定吸入狀態按產品樣本或合同規定的溫度、壓力、濕度等的吸入狀態。
3. 4 標準排氣位置對每種鼓風機規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排氣位置,該位置隨鼓風機的結構和配置不同而變化。
1 單級鼓風機的標準排氣位置是排氣法蘭處。
2 雙級鼓風機的標準排氣位置是第二級鼓風機的排氣法蘭處。
3 成組型鼓風機的標準排氣位置是排氣終端的排氣法蘭處。
3. 5 規定轉速在規定的運轉狀態下,鼓風機主軸單位時間的回轉數。
3. 6 環境壓力在鼓風機附近測得的大氣絕對壓力。
3. 7 吸氣壓力標準吸氣位置的氣體壓力,指吸入氣體的靜壓力。
3. 8 排氣壓力標準排氣位置的氣體壓力,指排出氣體的靜壓力。
3. 9 吸氣溫度標準吸氣位置氣體的滯止溫度。
3. 10 排氣溫度標準排氣位置氣體的滯止溫度。
3. 11 環境溫度在羅茨風機附近但不受鼓風機影響的大氣滯止溫度。
3. 12 實際容積流量在標準排氣位置測得的鼓風機排出氣體的容積流量,該流量應換算到規定吸入狀態的狀態(溫度、壓力、濕度和氣體組份)。
3. 13 軸功率驅動鼓風機主軸所需的功率,等于理論功率和機械損失之和,但不包括聯軸器或帶傳動等裝置的外部傳動損失。
3. 14 容積比能鼓風機單位標準容積流量所需的軸功率。
4 測量設備、方法和精度
4. 1 壓力測量
4. 1. 1 總則
4.1. 1. 1 管道的測壓孔應垂直于內壁且與內壁齊平,不得有毛刺。
4.1. 1. 2 壓力計連接管應盡可能地短,連接部位要檢試其密封性(例如用肥皂液),排除所有的泄漏;并且應有足夠的直徑,合理布置,避免臟物堵塞。
4. 1. 1. 3 儀表應妥善安裝,避免振動等的影響。
4. 1. 1. 4 測量儀器的精度為±1%。
4. 1. 1. 5 大氣壓力應用誤差小于±40 Pa 的水銀大氣壓力計測量。
4. 2 溫度測量
4. 2. 1 應采用認證過或標定過的儀器,例如精度±1 K 的溫度計,熱電偶、電阻溫度計或熱敏電阻插入管中或套管內測量溫度。
4. 2. 2 應盡量采用薄壁小徑管作溫度套管,同時,其外表面應進行防腐蝕和抗氧化處理,套內應充入適當的液體。
4. 2. 3 溫度計或套管應插入管內距管道內壁的距離 100 mm 或 1/3 管直徑,取小者。
4. 2. 4 讀數時,不得將溫度計取出被測介質,如果有套管,則不得將其從套管中取出。
4. 2. 5 應采取措施以保證:a)緊靠插入點附近和凸起的連接件隔熱良好,使套管和被測介質的溫度相同。b)各種測溫儀器的傳感器或溫度計套管要讓被測介質很好地流過(傳感器或溫度計套管應逆流斜插;極端情況下允許采用垂直于氣流的位置)。c)溫度計套管不得擾亂正常的流動。
4. 2. 6 熱電偶應該有一個焊接的熱端,同時應與導線一道按預定的使用范圍進行校驗。熱電偶的材料應適用于被測介質和所使用的溫度。如果熱電偶采用溫度計套管,則熱端應盡可能焊在套管的底部。
4.3 濕度測量如果氣體含有水分,在試驗時應檢查濕度。濕度檢查應在盡可能靠近標準吸氣位置處進行,用精度為±2%的通風干濕表(阿斯曼濕度計)測量。
4. 4 轉速測量采用附秒表計時的轉速計、光電測速儀或其他儀器測量,測量儀表精度不低于±0.2%。
4.5 流量的測量
4.5. 1 應用孔板測量容積流量,孔板的結構和尺寸。
4. 5. 2 取壓方式采用角接取壓,其結構和尺寸按圖 1。
4. 5. 3 孔板的大小一般要求滿足下列條件:測量管道的內徑在 50~1 000 mm 范圍內,直徑比的平方等于 0.05~0.64,孔板前后的壓差在 500 Pa試驗方法試驗按 JB/T 8941.1 的規定分為型式試驗和出廠試驗。型式試驗項目為:溫度、壓力、容積流量、轉速、軸功率、容積比能、振動、噪聲和運行狀況。出廠試驗項目為:溫度、壓力、容積流量、轉速、振動和運行狀況。1 型式試驗應在包含規定的排氣壓力在內的 5 個以上測點進行試驗,出廠試驗應在規定的排氣壓力下進行試驗。2 試驗工況應盡可能而又合理地接近規定工況3、試驗期間應按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潤滑劑、冷卻水及其供給量均不得超出使用說明書的規定。4 讀數前,鼓風機應運行足夠長的時間,以保證工況的穩定,同時使得試驗期間儀表的讀數不發生系統的變化。如果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個別讀數過大的情況,則應增加讀數數目,以保證該項目的準確性。5 每種負荷下應讀取足夠數目的讀數以表明確實達到了穩定的工況,讀數的數目和間隔時間應適當選定,以保證獲得所要求的精度。6 對于出廠試驗,鼓風機應在規定轉速、規定壓力下連續運轉不少于 2 h,待溫升穩定后測量各部位的溫度。7 試驗后應檢查鼓風機和測試設備,如發現有影響試驗結果的故障,應在排除故障后再次試驗
發布于 15:49
羅茨鼓風機
自動控制
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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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控制原理》——控制系統時域分析
線性系統時域性能指標穩:系統受擾動后能回到原來的平衡位置。(穩定性)準:穩態輸出與理想輸出間的誤差小。(穩態特性)快:階躍響應的過渡過程要平穩、迅速。(動態特性)控制系統引入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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